民警将车拦停盘查,在车内发现一只已经死亡的野鸡,并搜出三把木质弹弓、大量弹珠和泥丸、一只遥控音响,民警将车内三人崔某、杨某、张某依法传唤至宾县公安局宾西镇派出所办案区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崔某、杨某、张某三人想吃野味约定上山打野鸡,当天中午,崔某提供弹弓、弹珠、泥丸、音响等狩猎工具,开车载着杨某、张某来到二龙山林场,杨某、张某将音响挂在倒车镜上,播放野鸡的叫声,待成功引来一只野鸡后,崔某使用弹弓发射钢珠和泥丸将野鸡击杀,随后,三人驾车驶离现场。经鉴定,被三人捕杀的野鸡为鸡形目雏科雏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犯罪嫌疑人崔某、杨某、张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宾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