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胡兰(1932—1947),别名刘富兰,山西省文水县人。革命先烈,共产党员。刘胡兰8岁上村小学,10岁起参加儿童团。1945年进妇女干部训练班,1946年到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做妇女工作,担任妇救会秘书,后为主任。

14岁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15岁英勇就义,毛泽东主席知道后非常伤心,专门为刘胡兰题字:"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她也是唯一三代领导人均为其题字的英雄。1947年8月1日,中共中央晋绥分局追认她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刘胡兰纪念馆内展出的刘胡兰生前所使用过的碗和衣服。

刘胡兰纪念馆内展出的刘胡兰生前所读过的书和使用的账本。

刘胡兰烈士的妈妈胡文秀的亲笔题词手迹。

1951年6月,杀害刘胡兰的凶手张全宝、侯雨寅伏法。

1951年6月24日,山西文水县各界人民2万余人在云周西村刘胡兰烈士遇难的地方,举行公审凶犯张全宝、侯雨寅大会。

1957年刘胡兰烈士牺牲10周年之际,当地兴建了刘胡兰烈士陵园。在烈士墓前,有一尊汉白玉雕成的、昂首挺胸的刘胡兰全身雕像(生活在农村的刘胡兰从没拍过照片,塑造这个形象,是靠继母胡文秀口述介绍刘胡兰的外形特征,由著名雕塑家王朝闻创作加工而来。)

毛主席为刘胡兰的亲笔题词手迹。“生的伟大,死的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