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17据福建FM全媒体报道喜提新房,却发现楼下凭空多出一间公厕!福州的黄先生花163万购买了禹洲▪朗廷湾小区的一套89平米的商品房,但近期交房时却发现,他楼下的架空层居然建了一个公厕!而根据购房合同,公厕并不建在此处。黄先生拒绝收房,并联合其他业主向开发商及监管部门多次交涉,仍无进展,只好向记者反映。
公厕就建在黄先生房子的正下方
2019年5月,黄先生购买了禹州▪朗廷湾5号楼2层的一套商品房,2020年10月交房时,黄先生却惊讶的发现,小区公厕和用于居民红白喜事的“民俗用房”竟然都建到了他家楼下。而根据他和开发商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公厕应设于3号楼和5号楼中间一层东侧端头”。
黄先生
“按我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公厕应该建在3楼之间,不应该建在5楼一楼,会不会有异味?会不会有噪音?开发商违反合同规定,影响5楼一层架空层的说法应予支持。如开发商违规设置,业主可向住建规划部门反映,要求开发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