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到在央视新闻播放了一名叫小林宽澄的98岁日本老兵的忏悔。这名日本老兵称,二战时期的日本军队就是一支腐朽透顶的禽兽军队。很多日本兵不仅天天跑慰安所,还到街上,去村里强拉妇女施暴。
当日军发现自己感染梅毒以后,认为吃人的脑髓可以治疗梅毒。就抓来中国人杀害以后,将头颅用火烧熟。随后一口一口吃掉脑髓。
1940年1月2日至11月30日,日军在扫荡晋冀鲁豫边区时,日军下令:“这次作战的目的,与过去完全相异,乃是在于求得完全歼灭对手主力及根据地,凡是敌人地域内的人,不问男女老幼,应全部杀死;所有房屋,应一律烧毁;所有粮秣,不能搬运的,亦一律烧毁;饭碗一律打碎,井要一律埋死或下毒。”
这就是三光政策的开始。杀光,烧光,抢光!日军第1军独立混成第4旅团在《讨伐队注意事项》中规定:在被认为有敌对性质的村庄当中,15-60岁男子,必须一律杀戮。在1940年第2期晋中扫荡当中,这个旅团在一天时间就烧毁和杀戮16个村庄。
江口圭一说,日军第11军第34师团接到命令摧毁对手可以利用的一切。有日军问师团司令部:‘一切’是否包括于活的中国人,还是仅指物品而言,回答则称其中也包括人在内。除了用于搬运货物的壮工以外,中国人都要杀死”。
因为进村担心地雷,或者一个一个地抓人不容易。“日军就开始在村子的上风口点火,大火和浓烟就会被大人小孩,老人妇女全部烧出来,那里已经架好轻机枪在等待着,嗒嗒嗒嗒……。惊吓的人们又跑回村中,被卷入大火烧死”。”
日军低级军官藤原彰在他的回忆录记载:“联队长山本募大佐,后来在缅甸战场上作为步兵团长以“作战勇猛”、“刚毅果敢”而驰名,得到了日本陆军上层的很高评价。他曾经以怀疑村民串通游击队为由,亲自大声下令:“烧光。”谁都明白,那个意思就是把一切能烧掉的都一把火烧掉。因为是联队长直接下令,所以士兵们更加像发了疯似的点燃了一间又一间农民的房屋。留在村子里的一个老婆婆紧紧抓住日军士兵的脚,请求他停止放火。那个日军士兵一脚把老婆婆踢倒在地,继续放火烧农民的房屋。”
日军由于兵力有限,机动部队数量不多,所以要对某一范围较大的地区扫荡,必须从各布防地区抽调部队;开始扫荡时,往往先从四外向抗日根据地进行合围,寻找抗日部队作战并占领各县城、集镇和要点,控制公路、水路与山地之要口;在占领和控制上述各地后。
即派出侦察人员搜集情报强迫民众修复被破坏的公路、构筑据点和围墙及望楼,开挖据点外围的水壕并敷设铁丝网和鹿砦;与此同时,推行伪化与进行分区扫荡,寻找隐蔽于其占领区内的抗日部队作战。有时还准备一支机动部队,随时听令出动,发现情况后,立即派出进行追踪攻击。
根据日军的这些作战特点,我军主要采用深夜进攻日军占领的县城,凌晨撤离的方式。引诱日军追击,再给予伏击。比如香城固伏击战。
面对日军的扫荡和占领,我军在华北以游击战、破袭战、运动战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人民战争,有力地进行了反扫荡、反伪化作战,歼灭了大量的敌人。破坏敌铁路、公路水上交通和通信线路,利用山地、水网、村庄、复杂地形和夜间袭击与扰乱敌人。并在无数次的作战中,锻炼和壮大了自己,扩大了根据地,也鼓舞了敌后民众的抗日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