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告(2022第4号)

2022年1月28日晚23时,省精密智控平台流转杭州地区密接人员2名,目前均在景宁。1月28日以上两名密接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相关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现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接1:刘某,1月24日22时自驾车从杭州市余杭区桃园小镇东方苑出发,1月25日凌晨2时到达丽水大洋路豪单宾馆住宿,10时在丽水市岩泉街道丽东二村吃午饭。

1月25日

15时:景宁县团结门下车换乘其父亲车辆至大树脑逛街(期间未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15时53分至16时34分:进大树脑附近楼下Polo衣服店买衣服(店员戴口罩);

16时35分:彪将军快餐店吃晚饭;

17时33分-17时51分:进入康奈皮鞋店(人民中路80号);

17时52分:至石牛山姑姑家拜访;

19时30分:自驾回鸬鹚后自述未外出。

1月26日:

17时20分:鸬鹚下村修车店与朋友一起走路,步行回家后未再外出。

1月27日:

11时:自驾至英川镇黄垟口水碓坑吃午饭,13时:自驾前往景宁县城;

14时:概念网吧上网;

14时48分:瑞幸咖啡消费(均戴口罩);

15时:东方广场台球室打台球;

17时:东方广场二楼酸菜鱼摊吃晚饭,后步行回家(鹤溪街道老造纸厂宿舍-浮邱幼儿园对面)未再外出。1月28日:

11时:步行至东方大酒店综合服务点检测核酸(期间佩戴口罩);

11时22分至50分:彪将军快餐店用午餐,午餐后在中心菜市场外地摊(露天)买菜,期间逗留20分钟;

12时10分至40分:步行到童弄街停车场;

13时11分:复兴西路雨欣数码购买音响,自驾回鸬鹚未再外出。

密接2:张某某,1月22日9时从杭州市西湖区嘉乐花苑9栋1单元701-6室出发,12时15分乘高铁(G17317车厢06F座位),14时04分到达丽水,之后乘坐14时58分的客车(浙KC1065)回景宁,16时15分到景宁车站(乘车全程戴口罩)。

16时18分:到景宁车站,乘坐观光车(景电C1014)至宝石路下车回家;

17时48分:在实验一小旁边万客缘超市购买牛奶(配戴口罩);

1月23日

13时24分:大树脑附近逛街,之后去老医院附近姨婆家(全天全程没戴口罩);

13时29分:老年公园对面钟楼楼下的服装超市;

13时33分:钟楼楼下金童玉女服装店;

14时07分:仙童社区工商宿舍;

14时24分:钟楼下御品坊购买东西;

15时56分:大树脑附近polo衣服店购买衣服;

16时33分:离开回家,未再外出;

1月24日

10时49分:与朋友吴某某在工商银行等待办理业务,全程戴口罩;

12时20分:乘公交车浙K008D回家;

13时30分:姑姑到家拜访5-6分钟(没戴口罩);

14时40分:中国福利彩票(人民南路448号)买彩票;

15时24时:实验一小旁边的万客缘买东西;

15时34分:乘坐客车(浙KC1075)去鸬鹚家(全程戴口罩);

1月25日

12时35分:与朋友在小溪边聊天,其余时间没有活动;

1月26日

11时13分:村里小店买东西(小店名字不详),没戴口罩。

1月27日

19时:乘私家车从鸬鹚到景宁家中;

1月28日

8时30分:父亲骑摩托车送至东方大酒店综合服务点检测核酸(结果阴性),之后至小英面馆吃面,后到秀琴酒业买水(全程佩戴口罩);

16时27分:森利超市购物,接触时间短暂(双方未戴口罩)。

请在上述相同时间、相同地点与密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联系电话附后)申报,做好个人防护,居家不外出,服从属地管理,配合做好核查、流调和管控工作,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景宁畲族自治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