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个街头艺术表演点位虚位以待

据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首批街头艺人招募活动,是济南市积极探索街头艺术展演长效管理模式和服务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活动的持续推进将进一步拓展全市文化衍生形态,丰富城市文化内容,提高城市文化精细化治理水平,为繁荣城市夜间文化活动,推动济南夜间经济发展提供助力。济南市将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长清区六区开设包括泉城广场、融汇济南老商埠南广场、海那海尚坊许愿池广场、鲁丰创意1908商业街、历城区花园路悦立方商业街区及长清区清怡园等在内的25个街头艺术表演点位。

艺人使用音响不得多于两个禁止摆卖及兜售商品

当天,62位街头艺人也分别与主办方签订了《济南市街头艺人公约》。

公约规定:街头艺人表演时间为5月—10月,周一至周四18:00—21:00,周五18:00—22: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9:30—11:30,14:00—22:00,其他月份根据天气情况灵活安排,特定点位演出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控,特殊情况应遵守执法部门的规定;声乐类表演应控制自身表演音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噪声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禁止使用大功率扩音设备,艺人使用音响不得多于两个,不得滋扰周边居民的工作和生活。

同时,街头艺人实行统一管理,在指定的时间按划分的场地开展表演,不得占用广场道路、人行道、消防通道、绿地,严禁损坏市政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无故缺席表演,非表演时间不得在点位上放置任何表演工具。

此外,街头艺人表演过程中不准违法摆卖及兜售商品,禁止派发广告、商业宣传品或从事各种商业推介活动。不得变相与非持证街头艺人合作展演,不得以互动、体验、培训等形式变相从事商业性经营。表演收费为接受观众自主“打赏”,不公开订立收费标准。

(天下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