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之中有一部《何武传》,其中收录了西汉名臣何武的故事。
汉宣帝时期,朝廷破例提拔了一大批可造之材,何武就在其列。成为“预备役”的何武刻苦攻读,钻研《易经》。与何武同时入朝的,还有一位名士翟方进。由于志趣相投,所以何武与翟方进结下友谊。
两人虽同期入仕,但他们的境遇却截然相反。翟方进深得朝廷重用,没到四十岁就已官拜丞相,位极人臣。可惜当时没人赏识何武,以至于他的才华被埋没,被打发到地方担任县令。在地方任职期间,何武因不慎触犯法律,丢了官职。返回故乡后,何武成了一名小吏。
过了很多年,被冷落的何武才得到重回仕途的机会。通过友人力荐,何武得以重返朝廷,担任谏议大夫。这一时期,何武的才华逐渐显露。何武任期满后,被调任到扬州担任刺史。在此期间,何武清正廉明,眼中揉不得一点沙子。只要有人在他面前违法乱纪,他必然会将此人弹劾。何武不事权贵,不结交朋党,哪怕是俸禄两千石的高官,只要敢犯法,何武仍敢将其弹劾。
在当时,俸禄两千石的官职,相当于地方太守。除此之外,何武还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他从不匿名检举,每次弹劾其他官员,一定会事先通知对方。有时,听说何武要弹劾自己的官员会向何武认罪,这时何武往往会减轻其罪名,替他求情。那些懂得亡羊补牢的官员,会得到何武的谅解,顶多会遭到罢免。那些明知自己罪大恶极仍不肯认罪者,何武毫不容情,不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绝不善罢甘休。
何武在刺史一职熬了五年时间,终于获得了重回中央的机会。
朝廷任命何武为丞相司直,这个职务相当于丞相的副手,已属高官行列。因为何武秉公执法,从不徇私情,所以当时的丞相非常看重何武。可以说,何武的这段经历是他官场生涯中最灿烂的时光。后来,深受丞相青睐的何武被调到清河担任太守,虽然清河地区连年受灾何武的仕途受到一定影响,但仍无法阻挡他晋升的脚步。清河太守任期满后,何武又被调回中央,担任大司空,位极人臣。
大司空负责的是怎样的工作呢?
在此之前,这个职务被称作御史大夫,后来改革成了大司空。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大司空主要负责的内容与丞相相当,只不过更加侧重于纠察和执法。大司空有这样的权力,那就是审讯官吏或弹劾大臣。可以说,当时的何武已经是西汉王朝的司法“一把手”。由此可见,此时的何武,对汉律的研究已经到了无人可比的程度。
话说,何武任太守期间,沛郡发生了这样一桩“继承案”:
当地有个富豪,他的元配夫人为他生了一堆女儿,只有侧室为他诞下一子。富豪觉得,自己的元配夫人和女儿们品性不端,担心她们会在自己死后迫害年幼的儿子。对此,富豪想了个绝妙的办法,就是立一份遗嘱,遗嘱中称将自己的一切财富都留给女儿,仅将自己的宝剑留给儿子。不过,富翁在遗嘱中申明,一定要等到儿子长到十五岁那年,才能得到这柄宝剑。
富翁死后,其女继承了全部家产,将年幼的弟弟赶出家门。富翁之子成长到十五岁后,拿着父亲的遗嘱找上门来,希望姐姐们能将父亲的宝剑交给自己。然而,姐姐们贪图宝剑,不肯将之交给弟弟。弟弟求剑无果,只能将姐姐们告上衙门。何武听说了这件事后,亲自审理了这桩案件。何武听完了来龙去脉后,恍然大悟道:
“宝剑,象征着决断的权力。孩子的父亲希望,等孩子成长到十五岁时当家,因为只有成年后他的智力和能力才能够做出决断。富翁的女儿和女婿们靠着这笔财产,已经享了十五年清福,是时候将家业还给弟弟了。”
从这里就能看出,何武断案并不死板,而是充满了人情味。他解读了富翁遗嘱中另一层意思。为了防止儿子无法顺利继承家业,所以在遗嘱中假意将财产交给女儿们,在儿子成年后,再由他来继承家业,成为家主。宝剑,象征的就是决断权。
遗憾的是,何武生不逢时。王莽担任丞相期间,耿直的何武一度受到排挤,最后被迫害致死,令人唏嘘。何武作为贤人,他的人品学识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和广泛称赞,甚至把他作为学习的楷模。西汉景帝末年,文翁担任蜀郡郡守时创办了石室学校,至今已有两千余年。
何武死后33年,其子何况将其墓迁葬于郫。据《西京杂记》记载:“何武葬于(北)邙山薄龙坂王家冢东北一里,后其子迁归于郫。”
参考资料:
【《汉书》、《西京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