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22时,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杜桥大队夜班中队接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来电,市民反映吾悦广场有人使用高音喇叭唱歌,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接到投诉,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现场核实处理。
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发现有三名男子正在使用音响器材进行唱歌直播。吾悦广场位于居民集中区域,根据相关规定,夜间禁止使用此类音响器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时,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执法队员上前,亮证表明身份及来意,三名男子得知因噪声问题被投诉后,立即关闭了音响设备。针对发生的噪声扰民问题,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耐心向他们解释说明,该区域夜间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进行直播和唱歌,建议他们可以选择公园等较为空旷的地方,严格遵守公园管理者规定的时间和音量限制。
此次执法行动快速响应市民诉求,及时制止了夜间噪声扰民行为,维护了居民集中区域的安静环境。临渭城管表示,将持续加强对公共场所噪声污染的监管力度,确保市民享有安静的生活环境。
复审:韩林
终审:张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