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市交警部门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再度掀起“双百”整治行动新高潮!


交警支队共出动警力140人、警车33台,在全市范围内设置8处执勤卡点,重点查处酒后驾驶、不系安全带、涉牌涉证、改装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刚一开始,执勤交警就发现了部分驾驶人没有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第一台,辽GMX248驾驶人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



第二台,粤XUL566驾驶人与乘客均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


第三台,辽A2VR999驾驶人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


对于这三名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做出罚款20元的处罚。对于在城市快速路或者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按照法律规定将被处以2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所以,我们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开车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对自身的生命安全负责!

对于酒后驾车的危害想必大家已经有了深刻的了解,交警部门对于这一违法行为也一直采取的“零容忍”的态度,但仍有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


19:30分,在松山交警大队一处执勤点,一名白色SUV的驾驶人对民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的要求拒不配合。在当执勤民警向其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并准备带其去医院进行强制抽血化验时,该男子终于转变态度,配合民警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并未饮酒,但其不配合民警执法的行为,一样是违法行为。由于当事人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后予以放行。


交警提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面对民警执法时,当事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有异议,可在处理后依法进行申诉。

20:25分,在科技路中央南街路口。此时,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牌号为辽GFV575的捷达轿车在看到路口执勤民警后,急速打轮,将车辆行驶至一处小路口内。随即被在路口内执勤的民警拦停,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于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按照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酒本无错,可当酒与车相结合,就有可能造成弥天大错!

本次夜查行动,交警部门共查获

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起、

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起、

涉牌涉证违法行为11起、

超载违法行为1起、

不系安全带等其他违法行为131起。

通过这些数据我们看到,诸多驾驶人对于交通安全的忽视依然严重,交通违法看似轻描淡写,可一旦发生事故,追悔莫及的将是您和自己的家人!安全出行,平安回家,让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